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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监护人死亡时,如何进行监护人更换

来源:吉希宠物网

如何更换监护人?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,可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,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。法定监护、指定监护、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是设立监护的四种方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如父母无监护能力,祖父母、兄姐等可担任监护人。指定监护由法院或相关单位指定,如当事人不服可起诉。委托监护是暂时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,责任由法定代理人承担。遗嘱监护需满足指定人同意、无异议和不违法的条件。

法律分析

一、监护人死亡了更换监护人怎么做

可以依法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,请求法院依法变更监护权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中第18条规定:监护人被指定后,不得自行变更。擅自变更的,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。

二、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

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。对此,存在四种方式:

(一)法定监护

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,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,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: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成年的兄、姐;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。

(二)指定监护

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、组织的指定而产生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:

1、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,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、朋友中指定监护人;

2、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,有关单位、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。

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,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,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,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。

(三)委托监护

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,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。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。

在委托监护的情形,除有特别约定之外,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,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,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,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(四)遗嘱监护

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。

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:

1、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;

2、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;

3、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,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。

结语

根据以上内容,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可以通过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来实现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,监护人被指定后,不得自行变更,擅自变更的将承担监护责任。而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有四种方式,包括法定监护、指定监护、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。具体选用哪种方式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,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。

法律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(2018修正):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,不得以窃取、骗取、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。

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,有接受赠与的权利。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、抢夺、转移、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。

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,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(2018修正):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。

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,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,享有受遗赠的权利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(2020修订):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,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。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,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,根据双方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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